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2. 5 kV的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分级。
本标准仅适用于对外界机械碰撞防护分级有专门要求的外壳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
a)电器设备外壳为保护内部设备因受到机械碰撞而产生有害影响所具备的防护
IK等级的定义;
b)防护等级的标志;
C)每种标志的要求;
d)为确认外壳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而应进行的试验。
各技术委员会仍然有权决定在其所制定的标准中采用本分级方法的程度和方式,并对其所辖的设备的“外壳”下定义。但对任一指定的分级,其试验不得与本标准的规定有差异。如有必要可在相应的产品标准中增加补充要求。
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设备,在确保达到相同的安全防护等级的前提下,产品技术委员会可规定不同的要求。
本标准仅规定预期用途在其他任何方面均能满足相应产品标准要求的外壳,且从材料及工艺的角度考虑,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外壳应确保所表明的防护等级
本标准也适用于空外壳,只要该外壳表面能符合常规试验要求且所选定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该类设备类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1-199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则(idtIEC 60068-1:1988) GB/T 2423. 55-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h锤击试验(IEC60068-2-75:1997,IEC) IEC 60050(826):1982国际电工词汇第826部分:用于建筑物的电器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