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71-3环保标准:随着人们对人们对Phthalates(邻苯二甲酸盐)的了解,儿童用品中的邻苯二甲酸盐越来越被重视重视。欧盟于1999年就正式作出决定,在欧盟成员国内,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与口接触的玩具(如婴儿奶嘴)以及其他儿童用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进行严格限制。专家发现,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的软塑料玩具及儿童用品有可能被小孩放进口中,如果放置的时间足够长,就会导致邻苯二甲酸盐的溶出量超过安全水平,会危害儿童的肝脏和肾脏,也可引起儿童性早熟危害。
有关限制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的欧盟第2005/84/EC号指令,于2007年1月16日生效,所有欧盟成员国已于2007年7月16日前将该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例,2008年1月16日开始实行各自的有关法例。 根据指令规定,儿童护理用品是指任何有助儿童睡眠、放松、保持卫生,以及喂哺儿童或让儿童吸吮的产品,当中包括各种形状及类型奶嘴。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于1994年12月13日批准了新的《对某些元素转移的要求》(EN71-3:1994)玩具安全标准,并要求EN71-3:1988标准于1995年6月废除,后又于2000年3月11日批准了EN71-3:1994+A1:2000标准(即2000版),并规定此标准*迟在2000年10月开始实施,其它相关的标准同时作废
近日,欧盟官方公报上已正式刊登了关于EN 71-3:2013的指引。这意味着从2013年7月20日起,符合EN 71-3:2013的玩具产品将假定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的特定化学元素迁移量要求。
• 根据儿童可能摄取的程度,玩具材料被分为以下三类(详情见表格1):
- *一类 – 干燥、易碎、粉末状或柔韧的玩具材料
- 第二类 – 液态和粘性玩具材料
- 第三类 – 可以刮去的玩具材料
• 测试对象包括19项化学元素(其中三价铬与六价铬、有机锡与锡元素被分别计数,因此也可说是17项元素)。
- 保留了原来的8项元素(铬,被分为了上述所说的两种不同价态的铬),再加上另外9项不同的元素。
• 下调了大部分元素的迁移量的限值。(详情见表格2)
• 新标准制定的钡元素的迁移量限值甚至比指令规定的还要低得多。(预计下一步会对铅元素做类似的调整。)
EN 71-3:2013检测重金属19项 迁移量限值:
元素
迁移量限值(mg/kg)
*一类
干燥、易碎、粉末状或柔韧的玩具材料
第二类
液体或粘性玩具材料
第三类
可以刮去的玩具材料
铝Aluminium(Al)
5,625
1,406
70,000
锑Antimony(Sb)
45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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