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REACH认证法规1907/2006/EC的要求,如符合以下两种情形,其生产者及进口商应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通报:
1、高度关注物质(SVHC)在产品中的浓度超过0.1%;
2、生产者/进口商产品中所含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数量超过1吨/年。
REACH注册方式
REACH指令指的是欧盟境内年生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物质必须进行注册。所以,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物质如果要进行注册必须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一、在欧盟设立分公司。
二、委托欧盟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进行REACH注册。
三、委托国内的代理机构进行REACH注册,此代理机构在国外有分公司。
考虑以上三种情况,*种在欧盟设立分公司的成本*大,涉及到的环节*多。大多数企业都无法做到。第二种委托给国外代理,其优势是外国代理的技术力量比较雄厚,易于获取欧盟下游市场信息。第三种委托国内代理的优势是:成本相对低廉,易于获取国内上游化工企业产品信息,易于解决知识产权的纠纷与代理事务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