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2.0 指令介绍(2011/65/EU)2011年7月1日,2011/65/EU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新修订指令自2011年7月21日生效,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将新指令转换成国内法律。并于2013年1月2日开始实施。原指令2005/95/EC(RoHS 1.0)自2013年1月3日废止。
RoHS 2.0 主要修订内容
2、限用物质清单的修订: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RoHS2.0(2011/65/EU) 附录II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2.0附录II中。新增的4种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是0.1%(1000ppm),与之前提出的4项优先评估物质不同的是删除了六溴环十二烷(HBCDD),增加了DIBP作为管控物质。
3、豁免机制的修订:
采纳现有的豁免条款并对医疗和监控设备提出了20项新豁免,同时针对产品类别规定了不同的豁免*长有效期:1. 2002/95/EC管控的8大类产品及第11类产品豁免有效期*长为5年;2. 第8类与第9类产品豁免有效期*长为7年。(2011/65/EU 附录III)
RoHS2.0新的修订指令(EU)2015/863有哪些补充内容
(EU)2015/863新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