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认证适用于电动扳手中的电子元件,需遵守以下欧盟指令:
RoHS指令2011/65/EU(修订版为2015/863):限制电气和电子设备中十种有害物质的使用,包括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
在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对电动扳手中的电气元件、金属部件、塑料外壳等材料进行筛选,确保这些组件不含有超过限制的有害物质。
向供应商获取每个原材料或部件的材料声明(MaterialDeclaration),确认其符合RoHS标准。材料声明应列出产品中所有化学物质的组成成分,并证明这些材料中不含超标的有害物质。
将电动扳手送到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RoHS合规性测试,实验室会依据标准方法对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测试,常见的测试包括:
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XRF):检测产品中是否含有超标的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
化学溶解法:用于检测RoHS指令中限制的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