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不同地区都制定有安全标准,以便在产品生产的不同阶段实施严格的测试和生产过程控制,其中欧洲标准要算应用范围比较广的一个。任何去欧洲的产品,都免不了要经过EN71标准的严格测试,对于玩具也不例外。其中最常用的,便是Torque& Tension, Drop Test, Impact Test, compression Test。
玩具指令适用于设计用于或预定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若带电,电源不能超过24V。
玩具产品若在欧盟合法销售,则必须符合玩具指令88/378/EEC要求,并标注CE标志。根据玩具产品类别的不同,年龄分组的划分;
1. 从出生~18个月
2. 从19个月~36个月
3. 从出生~36个月
4. 37个月以上
5. 60个月及以下
6. 从37个月~72个月
7. 从37个月~96个月
8. 从96个月~168个月
欧盟玩具指令对玩具产品的基本要求
基于客观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前提下,玩具在欧洲市场上自由流通,按照统一标准所制造的玩具,应符合「玩具的基本安全性要求」,分为「一般原则」及「特殊的危险」,任何设计的产品或材料、用具,明显的制造给十四岁以下孩童游玩使用者,玩具能明确地或以可预见的方式被使用者,而不至危害使用者或第三者的安全及健康,而在玩具上盖上〝CE〞标志,其意义系为玩具制造厂商或法定代理商保证其玩具符合这些标准要求。
一般原则:
1、与玩具的设计、结构和组成有关,且若有潜在的危险性则应以予修改使之排除
2、玩具上或包装上标示以及使用方法补充说明,必须有效地吸引玩具使用者或他们的监督人注意到使用上的危险,以及避免这些危险的方法。(见下文补充说明)
特殊的危险:则为一般较为熟知的,
1.物理和机械性方面
2.耐燃性 →检验标准EN71
3.化学性
4.电学特性 →检验标准引用HD271→EN50
5.卫生
6.放射性 ─→目前尚未公布其标准
由欧洲委员会授权统一标准组(CEN)订定的玩具噪音标准已于日前出炉,若获得欧盟通过,新规将从2005年8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对输欧厂商将有直接影响。
新噪音标准主要是针对带有雷管的玩具,包括安装雷管的玩具枪及其它会发声的玩具。
目前带有雷管的玩具枪所发出的音量上限是140分贝,但部分欧盟成员国如奥地利、德国和瑞典,认为这类玩具枪对着儿童耳朵旁发射,足以造成伤害。
而根据欧盟法规,欧盟成员国有权对他们认为具有危险之物品采取禁售措施,因此上述欧盟国家更进一步表示,若不按照他们的要求来修订噪音标准,他们将以禁售手段阻隔有关玩具在市场上的流通。由于这些成员国的压力,CEN所修订建议的噪音标准更严格限制玩具产品发声音量,建议新标准如下:
一、音量限制方面,带有雷管的玩具所发出的音量水准,不得超过125分贝,此噪音水准将在2003年底前进行检讨。
二、除带有雷管的玩具外,所有其它玩具所发出的音量水准,不得超过11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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